空屋要辦停用還是廢止?台水叫停用,北水處叫中止,拆屋才走廢止
空屋若以後還要用水,不要先辦廢止。台水申請停用、北水處申請中止;房屋拆除或重建才對到廢止。欠費被停水是另一條,不能用這張自願停用的表代替。

房子空著、人先搬走,水費單還是會來。很多人想一次辦完,卻把三件事填進同一張表:換成下一個用水人、自己暫時不用水、房子要拆掉以後不再接水。第一件是過戶。第二件,台灣自來水公司(台水)叫停用,臺北自來水事業處(北水處)叫中止。第三件兩家都叫廢止,但適用的房子狀態不一樣。
先看答案
先看帳單上的供水單位,再選名稱。台水供水、房子還在、只是目前不需用水,申請停用。北水處供水、同樣只是目前不需用水,申請中止。房子要拆除或重建、以後這戶用水設備不再留,才申請廢止。
| 你的狀況 | 台水轄區用的名稱 | 北水處轄區用的名稱 |
|---|---|---|
| 房子還在,只是目前不需用水 | 停用 | 中止 |
| 建築物拆除或重建,不再留原外線用水設備 | 廢止 | 廢止(空屋但日後仍須用水,北水處問答寫不宜申請廢止) |
| 欠費被停止供水後想恢復 | 不是本頁的停用 | 不是本頁的中止 |
台水官網頁尾寫,其供水轄區未包含台北市及新北市永和、新店全部、汐止、中和、三重部分地區。那些地區不要拿台水的「停用」表去送。北水處供水區域的里界,以北水處當頁說明為準,本文不把「部分地區」補成完整里名。
台水:停用怎麼申請
台水「申辦須知」的申辦項目是停用,更新時間 2026-08-21。法規依據寫本公司營業章程第七條、第九條。受理單位是各區管理處服務(營運)所。處理期限寫臨櫃申辦(即辦)、網路申請(預約)。
應備證件是:水費單據或提供水號/用水地址;用戶用水設備各種異動服務申請書;自行申辦時申請人持雙證件(身分證明文件),或任一身分證明文件於現場拍攝人頭像;委託申辦時,受託人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,並攜帶個人雙證件,或任一身分證明文件於現場拍攝人頭像,並查填及核對相關資料。所需費用欄寫結清欠費。
備註四點要一起看:
1.限以用戶無舊欠水費者申請預約停止用水。 2.本項網路申辦屬預約(填報)申請,申請人須臨櫃繳驗相關應備證件(申請書、身分證明文件、水費單據或提供水號/用水地址)及繳清水費。 3.用戶申請停用,免收停用期間之基本費。 4.用戶請自行抄錄指針數(可來電洽詢表號),亦可以相機、手機拍攝水表指針數後,供本公司判讀數據,自抄指針數如與實際拆回指針數不符,仍須結清不足部分。
網路送出不等於停用已經完成。營業章程第九條把停用寫成權利,不是到場就一定辦成:
用戶如不需用水時,得申辦停用,停用期間免計基本費,申請復水時,按用水設備口徑,繳納復水費及申請停用時當期未結算繳納之費用。
復水要繳的復水費金額,這份申辦須知沒有按口徑列出。金額以申請當下服務所或官網計費頁為準,本文不沿用別篇文章的口徑價目表。
台水:什麼情況改走廢止
同一套申辦須知的廢止頁,更新時間也是 2026-08-21。法規依據寫營業章程第七條、第十七條。所需費用欄寫的是結清欠費、接水處拆除費及路面修復相關費用。這和停用頁的「結清欠費」不是同一欄。
備註寫:
1.本項原則以房屋已拆除不須再用水者為之。 2.本項網路申辦屬預約(填報)申請,申請人須臨櫃繳驗相關應備證件(申請書、身分證明文件、水費單據或提供水號/用水地址)及繳清水費。 3.因不再使用辦理廢止用水,日後如須用水時,須重新按新裝手續辦理申請。 4.用戶請自行抄錄指針數(可來電洽詢表號),亦可以相機、手機拍攝水表指針數後,供本公司判讀數據,自抄指針數如與實際拆回指針數不符,仍須結清不足部分。
營業章程第十七條用的情境比申辦須知多了「重建」,而且用的是「應」:
建築物拆除或重建時,用戶應申請廢止用水,繳清應繳水費及裝置拆除費,由本公司代為拆除其原有外線用水設備。
同條下一項寫,用戶如未申請廢止,公司得逕行拆除,並得向用戶請求應繳水費及拆除費用;拆除前應以書面通知用戶,但經公司多方查詢而無法通知者,不在此限。拆除後,其原有外線用水設備,視為廢棄物。
申辦須知寫「接水處拆除費及路面修復相關費用」,章程寫「裝置拆除費」。兩份頁面用詞不同,本文不把它們加成同一張價目。房子只是空著、沒有拆除也沒有重建,對不上第十七條的「應申請廢止」,也對不上廢止須知寫的「原則以房屋已拆除不須再用水者為之」。
北水處:中止不是台水那張停用表
北水處常見問答「如何申請中止用水」頁,資料更新 114-09-22、資料維護單位是業務科。申請條件原文是:
用戶如不需用水時,得於繳清水費、臨時計費及各項費用後申辦中止,中止用水期間免計基本費,申請復水時,按用水設備口徑繳納復水費及應繳各項費用;中止逾2年未復用者,如再申請用水時,應核計費用並另訂用水服務契約。
申辦手續原文是:請攜帶最近一期水費單據及身分證明文件,至本處客服中心或各營業分處櫃檯辦理(可跨區申辦),並請自行抄計水表指針,或依前2次用水量之平均度數作為用水度數,以利結算。如度數與現場指針不符,本處將追收差額。
網路線上申辦,該頁寫請直接至台北服務通或本處網站,依據申辦網頁內容填具資料。處理期限寫一般申請方式需1小時,網路申請方式需4天,並註明處理時限不包括拆表時間。網路申辦屬預約(填報)申請,申請人須查驗相關應備證件並繳清欠費。郵寄、傳真的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,請蓋妥印章或簽名。網路申辦自然人可選擇使用電子簽章。
另外兩句會改變結果,不要省略。申請人非實際用水人時,如致生糾紛,本處得受理實際用水人復水申請。受理中止用水後,如可歸責用戶原因(如水泥固封、埋沒等)無法完成拆表者,將通知用戶中止用水無效,已收取臨時計費可抵繳下期水費。
北水處:空屋不宜先辦廢止
北水處常見問答列表有一則「空屋不用水,可否辦理廢止?」。回答是:空屋,日後仍須用水,不宜申請廢止,可申請中止用水,中止用水期間免繳基本費(惟中止逾2年未復用者,再申請用水時,應核計費用並另訂用水服務契約)。如房屋拆除不用水,請至轄區營業分處工程股申請廢止。
這則列表上的日期欄是 99-12-31。用詞是「免繳基本費」。上面那則 114-09-22 的中止問答用的是「免計基本費」。本文不把這兩個詞改成同一句。
逾兩年以後,兩家不是同一句
台水營業章程第九條後段寫:因停用或依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停止供水逾二年未復用,以及用戶新裝外線工程竣工逾二年未啟用,公司得註銷其水籍,如再申請用水時,應依新裝方式辦理。這裡的「得」不是「屆滿兩年自動變成廢止」。停用申辦須知頁本身沒有再寫這一段,讀兩年效果時以章程這條為準。
北水處中止問答寫的是逾2年未復用後,再申請用水時應核計費用並另訂用水服務契約。它沒有寫「依新裝方式辦理」。不要把台水的新裝句套到北水處。
這些情況先停,不要用本頁的表
欠費被停止供水,不是用戶自己申請的停用或中止。台水章程第九條把兩種復水分開:自願停用復水,繳復水費及申請停用時當期未結算的費用;依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停止供水、停水期間二年以下才復水的,除復水費及前積欠費用外,還要按口徑繳停水期間二分之一基本費。欠費停水的違約金與復水費級距,改看水費逾期沒繳會怎樣。
名字要換成下一個用水人,是過戶,不是停用。過戶的簽章與單獨申請,見自來水過戶怎麼辦。
水表被水泥封住、埋住,北水處已寫明:可歸責用戶原因無法完成拆表者,將通知中止用水無效,已收取臨時計費可抵繳下期水費。本文不把這句改寫成清表或敲除水泥的步驟。
所有權人與實際用水人對中止有爭執時,北水處問答寫本處得受理實際用水人復水申請,並在另一則租賃糾紛問答寫不涉入用戶私人產權糾紛、請自行透過法律途徑解決。本文不判斷誰有權申請。
這是本站建議,不是官方原文:送件前先看最近一期帳單的供水單位名稱與水號,再決定要下載台水的異動申請書,還是北水處的中止用水申請。看不出供水單位時,先不要猜表單名稱。第一次分清水費、停水與接管窗口,可回到台灣自來水資訊怎麼開始。查詢前要留下的地址與水號,見查自來水或停水前先記下什麼。
最後查證:2026-09-22。申辦證件、費用欄與逾兩年的效果以台水、北水處當日頁面為準。